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狗闯村民家咬伤女童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狗闯村民家咬伤女童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- 高青4岁女孩被狗咬伤,救治19天仍未苏醒, 你怎么看?
- 如何评价没栓绳邻家狗咬掉2岁女童一半左耳:残耳无法回植?
- 合肥1岁半男童半张脸被狗咬伤,对于这事你怎么看?
- 连云港三岁女童发热死亡,死前一天曾因被狗抓伤注射狂犬疫苗,您怎么看疫苗的安全性?
高青4岁女孩被狗咬伤,救治19天仍未苏醒, 你怎么看?
最近这样的案子真的是太多了,国家真的得好好重视一下狗伤人的事情了,来一次大治理、处理流浪狗,大整治不牵狗绳子的,非常有必要,特别是城市里养狗,带来的隐患,实在太多了。
看了山东高青县这个女孩被咬的新闻,真的是无言以对,孩子已经进行过急诊救治手术和小面积皮肤移植手术,两次手术已经花费了20多万元,仅昨天一天就花了1.9万元,医生估计,孩子后面的手术费大概还需要30万元。
可见,这个咬的有多厉害啊,新闻报道没说孩子是在哪儿被咬的,其女孩爸爸王永国告诉记者:“5月17日下午5点半左右,女儿放学后被狗咬了,头部、脸部、脖颈处大面积受到创伤,从来省医院到现在已经19天了,孩子插着呼吸机, 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。医生说孩子生命体征正常,但不确定什么时候清醒。”从中可以看出,是放学途中,被狗咬,4岁孩子,应该是在上幼儿园,为何大人没接送呢?如果在跟前,会让狗咬那么严重吗?大人心也太大了。
还有就是,这一条狗是谁家养的?直接把狗主人枪毙得了。我早就说过,你养狗可以,但一旦出现狗伤人,视同狗主人伤人,必须根据伤情进行人狗同责,孩子被咬到昏迷19天,可见非常严重,必须对狗主人拘留和判刑,至少是无期徒刑,不然,这样的悲剧,还会发生,你养狗,不牵绳子,随意放养,危害他人,就是自私不负责任行为,如此之人,你有什么资格去养狗?自己素质太差,不够格做人,人都不做,我看就不要养狗了,不然,长了危害社会的祸害。
最后再次呼吁:
1、来一场全国治理狗患,对各类情况进行集中式整治;
2、严厉打击狗主人出门不牵绳子行为,一旦发现,罚款1万元;
3、全国城市禁止养狗;
4、狗咬人,狗主人入刑;
5、征收社会要收费,养一条狗,缴费10万,拉一坨屎不清理,罚款1万元,让它变成黄金屎,你看看谁还敢不及时清理狗屎。
去年因为电瓶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所以整治了电瓶车。今年是狗患。是疖子总会鼓出头的,我爱狗 ,要说非常爱都不过分。只是我家楼层太高了,我上班没时间伺候,所以我家没养,所以政府要是下令扑杀流浪狗,或者收缴有主的没栓绳的宠物狗。我都不会投反对票。因为以人为本的政策是对的。谁不让扑杀谁可以收留,你不去收留流浪狗就别说你是爱狗人士。还有有主的不栓绳的狗,你可以给狗戴个嘴套吧?你心疼你家狗不想给它束缚,那别人家的孩子呢。被你家狗咬了,人家父母就不知道心疼???所以我赞成扑杀流浪狗和收缴有主没栓绳的宠物狗。
看着躺在重症监护室的4岁小女孩,身上插满管子,全身布满了血渍,着实让人心疼。19天过去了,孩子仍然没有醒过来,医生说情况很不乐观,而目前小女孩父母还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,之前已经花费了二十多万元,后续治疗还需要30万元。可怜的孩子,从脸到身体到四肢,浑身被咬的没有一处是好的,让人不忍细看。
可怜的孩子,但更可恨的是她的父母。因为这只狗不是别人的,正是孩子父母自己咬的。我们以前讨伐爱狗人士,是因为他们养狗伤到了其它人,而这一次养狗者却伤到了自己的孩子,还伤的那么重。事实证明,如果你养狗不拴好绳子,不好好管理,不但会伤到别人,还会伤到自己。
我认为这个父母是失职的,他们不但没有看管好自己养的狗,更失职提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,狗把孩子咬的如此惨重,可以肯定的是父母肯定没有在跟前,如果父母守着也就不会发生悲剧了。而且父母可能也觉的,自己的狗不会咬自家人,所以就麻痹大意啦。
关于养狗,我还是那个观点:必须按要求养狗,在禁养范围内的大型犬必须坚决制止,如果发现,必须毫不客气的予以罚处,你不处理狗那就处理养狗的人。
狗,是人类的朋友,同时非常有灵性。养狗,会给孤独的老人带来快乐和作伴。狗,不会嫌贫爱富,不会嫌你美你丑,即使主人打它,它也会忍让叫嚷。在农村,狗是看家护院最忠实的守护者,它或躺或坐在大门前,竖着耳朵,睁着大眼,警惕地注视周围。不论白天黑夜,有个风吹草动,会发出报警。家有小孩,养一条小狗,它会成为孩子的朋友,还会帮人类看顾小孩,随时随地,跟在小孩身边打转。爱狗人,说过不好听的话,他(她)们会把狗当成儿女一般看顾!有钱的贵妇或名人,养一条贵宾犬,要花多少万元钱,吃的喝的,保养打针,比人都金贵!
农民养狗看家护院。有钱人养狗是是为欢为玩为身份。男人养狗是随性随意。女人养狗是找快乐温暖,乃至抱着上床睡觉!不知从何时起,养狗竟然成了一种时尚,一种风雅,一种名利!这大概也是跟群,是时代进步发展的结果一一这社会闲人太多,街边的麻将馆,公园,广场,到处每天从早到晚,人流不断。空虚无聊的心灵,总得找点乐子慰藉,于是,养狗溜狗,或打牌,或敲锣打鼓唱老调,或跳舞,成了无数闲人打发时光的快乐选择。
养狗是自由,但管好狗是责任。这责任一为自己,一为公众。小孩天真烂漫,童趣无知,玩耍是他们的天性。遭狗咬是悲剧,尽管大人有看管不周之嫌,但养狗须知,狗总是畜牲,多少总有些野性,公共场所,大庭广众,不拴绳,不约束,任它撒欢,随性咬人,犹其咬人小孩,其心何忍?这如变相杀人,又有何区别?!我们是法制国家,人大会是否该为养狗伤人,出台措失,加以警醒?1
先把狗的主人,抓起来,先预交50万元人民币作医疗费用,女孩如没有救活,再判刑30年,如赔款60万,减刑至10年有期徒刑。这是底线!不知道,现在养狗的人,道理太深了,好象唯他才有情,只有他给他狗狗活出了感情的糍味似的,还美其阅宠物了!请问,别人,就说别人,别人的生命难道离你很远吗?你与你的狗狗,难道就情似棉棉。我看到了个别人对于养狗狗的极端性,这个别人,不是变胎,不是无聊,到底又是什么!我见议,凡是溜浪狗,统统在猎杀之类,凡查询到狗的主人,要附有惩罚到处理。人类不允许,视人命为草,视狗为宝!这是不合理,极为不公道的,封建主义礼教制的产物。狗就是狗,还什么狗狗,宠物什么的,在人民生命面前,就属于怪哉的称呼。
如何评价没栓绳邻家狗咬掉2岁女童一半左耳:残耳无法回植?
没栓绳邻家狗咬掉2岁女童一半左耳:残耳无法回植,必须有禁狗令。
从全人类的利益出发,必须禁止养犬,颁布禁狗令。民间全面禁养狗就是全体国民的刚性要求。真实的民意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支持禁狗令!
爱狗人士从来不把狗咬人放在心上,最终狗也会咬狗主人,爱狗人士是害人害己的。爱狗人士是渺小可悲的尘埃。
多写一些有道理的话,让人们看清养狗的巨大危害,不要落入养狗这个深坑。要多些支持禁狗令的文章,很有影响力。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为出台禁犬令而努力奋斗。
把禁狗令的宣传常态化,长期坚持写文章为禁狗令呐喊。
反正我会继续认真宣传禁狗令,让越来越多的人们一起来支持和呼唤禁狗令。
合肥1岁半男童半张脸被狗咬伤,对于这事你怎么看?
观点:脸上被缝了100多针,太惨烈,很揪心,不忍直视。咬人小黄狗已逃跑,希望狗主人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。
事件回顾:
3月22日,1岁半的何小雨(化名)由奶奶带着在小区的一块空地上玩耍,一只小黄狗突然跑到小雨身旁,将只有一岁半的小雨脸部严重咬伤。在奶奶和其他居民的呼喊声中,黄狗才逃离现场,之后小雨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被送到医院救治。
一、伤情惨重
黄狗一直朝孩子撕咬,小雨的半张脸几乎被咬烂。医院检查面部呈贯通伤,一共缝了100多针,目前伤势趋于稳定,接下来主要是进行抗感染治疗。
但小雨明显还没有从惊吓中走出来,他的整张脸几乎都被纱布裹着,看不清表情,但是目光呆滞,显然惊魂未定。
二、狗主人还未露面
事发点是监控盲区,还好何先生自己安装有一个摄像头,可是狗已经跑了。而小雨的奶奶事发后,只顾抢救孙子,根本就没有想到去跟宗狗,看它跑到哪家去。
目前,物业公司已到医院去看望小雨,但仍然没有找到狗的主人。何先生对物业的反应很不满意,不能接受,他表示将会诉诸法律。
小区管理人员回应,该小区是封闭小区,小黄狗属于流浪狗的可能性不大,完整视频正在调取中。
三、相关法律责任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》第七十八条: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。
第七十九条: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者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四、事件呼唤规范养宠物
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养狗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有合法身份证明。2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3、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。3、携狗出户应当为狗拴狗链,并由成年人携带,并尽量避让行人。
最后还是希望狗主人主动承担责任,希望小雨早日康复。
3月22日下午1点40分左右,在合肥市习友路与集贤路交口附近一小区,磊磊正由奶奶带着在空地上玩。这时,突然从东面出现一只小黄狗跑到磊磊身旁,将只有一岁半的他脸部严重咬伤。在奶奶和其他居民呼喊着跑来时,黄狗松口跑离了现场。之后在好心居民的帮助下,磊磊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,虽然没有生命危险,但是仍需住院观察。目前,磊磊的家人已经报警。
黄狗一直朝孩子撕咬,小雨的半张脸几乎被咬烂。医院检查面部呈贯通伤,一共缝了100多针,伤势虽然已经稳定,但接下来就是关键的抗感染治疗了。
从画面可以看出,小雨明显还没有从惊吓中走出来,他的整张脸几乎都被纱布裹着,看不清表情。我相信每个有良心的人,看到这个画面都会有扎心的感觉!
目前,物业公司已到医院去看望小雨,但仍然没有找到狗的主人。孩子家长对物业的常规做法不能接受,他表示将会诉诸法律。
我也觉得这确实是不能接受的,换位思考,搁谁身上都会接受不了的,但个人觉得通过接二连三狗伤人的新闻报道显示,这已经是一个社会安全的问题了,记得去年也看到过这样一则恐怖的报道,一个小女孩临近傍晚被几条狼狗追随,当时一个女生骑摩托车(还是单车不记得了),经过时,看到女孩太小且吓的万分惊恐,于是学雷锋挺身而出引开狼狗,结果被几条狼狗咬的大腿露出骨头,全身多处显现骨头,肉都被吃光了,到医院时已经奄奄一息,也是缝了几百针,后续医药费都成问题,而那个被救的小女孩家里一点反应都没有,让她有种想死的感觉。。。。。。
现在养狗的特别多,虽说大多数都确实是不会伤人的狗,但正因为都是这个概念驱使,都认为自家的狗不会伤人,那些连狗主人都不了解的狗本性,不定在什么时候就展现的淋漓尽致,因此我觉得国家或者当地政府应该出台相关养狗的硬性政策,一是养狗证,二是必须豢养,如果出来遛狗也必须是链子拴着,否则这样下去,人的安全都无法保证,这还了得?!
连云港三岁女童发热死亡,死前一天曾因被狗抓伤注射狂犬疫苗,您怎么看疫苗的安全性?
现在的社会都是金钱至上,在拜金思想的驱动下,不合格的各种药品、假药多了去了。
这个三岁小孩因被小狗抓伤打了疫苗,第二天发烧死去,应该是疫苗有问题,或许是过期的或许是假疫苗,需要当地执法部分、和药检部门彻查,让可爱的小女孩能在九泉之下得知她死因的真相。也让小孩父母去找真正的“凶手”讨回公道。
养狗人必须文明养狗,在为你家狗保证安全的同时,还须把他人生命时刻放在心上。做到:养狗终身到老,遛狗牵绳不离手,而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,远离小孩……。
为了人民的身心健康,希望国家各级政府严把各种药品这一关,发现有用过期、失效或者制造假药的一律严惩!让人们用上放心药!
狗咬伤人,由第一责任人负责,谁是养狗人,风险由你担,一个狂犬病人治疗费几十万元,启死亡率极高,如死了人,起价96万元的赔钱,所以最好不要养狗,把爱人丈夫养好,少找炳心事做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狗闯村民家咬伤女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狗闯村民家咬伤女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